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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积极推进艾滋病救治救助工作 |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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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推进艾滋病救治救助工作。通知要求,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艾滋病患者,社会保障部门要放宽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将其费用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范围。对在农村或城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要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患者,相关疾病治疗药物费用给予适当减免。 海南省教育部门要免除艾滋病患者子女、艾滋病孤儿及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9年义务教育期间的杂费和课本费,民政部门对符合高中、普通高校入学条件者,实行统一建档,跟踪救助,资助其完成学业。 鼓励亲属和社会收养或寄养艾滋孤儿,安排无人领养或收养的艾滋孤儿入住公立福利机构。对收养或寄养艾滋孤儿的家庭,民政部门要按照入住公立机构同等标准给予补助。要将艾滋孤老列入五保对象,实行集中或分散供养。 海南省各级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投入,安排必要的检验检测、治疗药物采购、健康教育、人员培训、疫情监测、示范区建设和艾滋病患者救治经费,从2005年起,各级财政必须安排艾滋病防治工作专项经费。要加强对艾滋病防治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2005年开始将对孕妇实行免费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检测和阻断传播的药物治疗工作。(新华网 郭嘉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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