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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强制求职者验“艾滋” | |||||
|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深圳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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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两天的“企业在性病艾滋病防治中的社会责任与应答培训班”,由深圳市慢性病防治院等单位举办,旨在提高企业在性病艾滋病防控中的自主应答能力。培训班邀请了国际劳工组织艾滋病问题首席技术顾问郝睿志博士,哈佛大学约翰肯尼迪政府学院艾滋病公共政策培训项目负责人高芙曼博士等专家对数十家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 深圳市慢性病防治院副院长冯铁建介绍,截至2007年底,深圳市累计报告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2614例,艾滋病报告发病数年均增长44.7%,外来务工人员感染者占全部艾滋病患者的93%以上。但2007年卫生部门对深圳市53家企业936名劳务工对性病艾滋病的防治调查结果却不容乐观。他们对性病和艾滋病非常了解的不超过5%,其中有两成人对性病和艾滋病根本不了解。在性行为调查中,有71%的人有过性行为,但有46%的人从来不使用安全套。 从会上了解到,广东省已经出台了用人单位公共场所预防艾滋病的指导意见,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职工或求职者进行艾滋病毒检测,但鼓励和支持员工或求职者自愿咨询检测。此外,用人单位还要对所有员工和求职者的健康信息保密,只有为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帮助的人士才能接触职工医疗档案,并且要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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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录入:竹林仙翁 责任编辑:竹林仙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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