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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银河再提同性婚姻立法 称不让同性恋结社违宪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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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30位人大代表联署,向全国两会转交支持同性婚姻立法提案,敦促民政部门批准同性恋社团正式注册。”3月6日,向来以为同性恋争取权利著称的李银河,在新浪博客发文。数万名阅读文章的网友中,有近三千人跟评参与了讨论,大部分留言对同性群体表示理解和包容。 仍然存在的争议,则开始由“同性恋是否正常”转向“同性婚姻立法是否带来不益影响”。李银河在博客中亦提及,有人大代表认为,联署提交议案的“时机还不成熟”。 不允许同性社团注册是违宪? 今年,李银河照例没有食言。 从2003年首次向全国两会转交“支持同性婚姻立法”建议起,她就表示要“一年接一年地提下去,直到它通过为止”。 今年两会开始后,李银河联系到一位人大代表,希望她能找到30位代表联名签署“同性婚姻提案”,以及另一份由李银河起草的“关于敦促民政部门批准同性恋社团正式注册”的建议。 “目前我国存在一些具有特殊性倾向的人群,即国际上通常以LGBT(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易性者)称之的人群。这些人群由于其与众不同的性取向,有特殊的需求,也比较容易受到歧视。”在题为《两个立法建议》的博文中,李银河为提出允许同性恋结社建议罗列了三条理由,包括“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自由权利”,“全国各地已经有大量由这些人群组成的非正式组织存在”,以及“此类社团有做艾滋病教育、同伴教育的特殊功能”。 “民政部门若不批准这些具有特殊性倾向的人群成立社团的申请,此类做法既违宪,又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看似退而求次,向民政部门争取同性恋社团正式注册,显然才是李银河在今年两会期间为同性恋争取权利的真正目标。 法律不是同性爱情至高无上的保障? 向全国两会提交同性婚姻立法提案的建议,遭遇了和前几次相同的对待。李银河在博文中平静地写道:“她去找其他代表商议了一下,认为(提交立法提案)时机还不成熟,准备作为立法建议提交,而建议只要她一个人署名就可以提交了。” 李银河的行动也开始激起部分同志勇敢站出来,早在两会前期,同志活动积极分子“白泳冰”发动了“万人签名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活动。“三大本厚厚的签名簿,我已经转交给李银河老师了,在重庆、北京和昆明,万人长卷签名(支持同性婚姻立法)的征集活动也已开始。”白泳冰计划将这个活动在全国各地推进下去。 在李银河的博文后面,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的留言都渐趋理性,网友“司考新生”写道:“法律不是万能的,不是所有东西都能得到法律赋权,我国的婚姻法只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并不是同志渴望的能证明你们爱情至高无上的保障。”他认为(同性群体)“也要谅解别人不理解不认可他们的爱情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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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竹林仙翁 责任编辑:竹林仙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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