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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开展艾滋病防治摄影图片征集评选活动            【字体: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开展艾滋病防治摄影图片征集评选活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卫生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
近年来,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成效,“四免一关怀”政策的落实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使艾滋病防治工作更加深入和富有实效。为了广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倡导消除社会歧视,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曾在4个省开展了“我们在一起——艾滋病防治摄影图片巡回展”活动,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达到了良好的传播效果。
    为更有效的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发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有效资源,动员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卫生部新闻办公室于2007年主办开展“共享和谐—艾滋病防治摄影图片征集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活动由中国卫生摄影协会、中国卫生画报社承办。
    一、征集时间:2007年10月25日——2008年1月31日
    二、征集内容
    1.反映各级政府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所取得的成效。
    2.反映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及他(她)们的家庭在政府和社会的关怀与帮助下所发生的变化。
    3.反映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热爱生命、互助自救、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以及他们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倡导消除社会歧视。
    4.反映医生、志愿者等各部门、社会各界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及他(她)们家庭的救助、帮助与支持。
    三、作品形式
    1.以故事的形式表现题材,每个故事由一组图片构成,每组图片3-8幅,黑白、彩色均可。
    2.传统照片或数码图片,均要求制成8吋图片参选(暂不接受电子版)不收反转片。
    四、要求
    1.每组作品需提供400字左右的故事内容和背景材料。
    2.提交作品的同时,请附带一份说明,说明包括作品题目,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创意说明、拍摄时间、地点、备注(未详尽事宜)。
    3.画面中如出现艾滋病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的正面形象,作者要与被拍摄者签定知情同意书,并提交知情同意书的复印件。作品中人物肖像权的相关责任,由作者承担,参选作者应清楚地予以注明。此款作为参选者的必备条件。
    4.来稿不退,自留原稿。
    五、评选
    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编辑出版画册,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获奖作品将参加2008年在北京举办的“全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摄影图片展览”。
    六、作品提交方式
    邮寄:中国卫生摄影协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安华西里一区12号楼
    邮编:100011
    联系人:殷东林 丛岭滋 陈爱武
    电话: 010-64247121 010-64227774转529/533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文章录入:竹林仙翁    责任编辑:竹林仙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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